一.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材料目录:
1.投资人签署的《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申请书》;
2.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;
3.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。
二.说明:
1.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。申请人是投资人的,应提交投资人的身份证明;申请人是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,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。
2.申请人提交的文件、证明应当是原件,不能提交原件的,其复制件应当由登记机关核对。
3.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、毛笔认真填写表格或签字。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
? 2004年7月 |